关于推荐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和教学奖励项目的评审立项、验收和评比工作,促进我校教学类项目评审、验收和评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成立“湖南工程学院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现就推荐评审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了解高等教育改革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对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的教学及教研情况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3.承担一线教学工作5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教学能力突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4.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在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领域有一定研究成果者优先推荐。
二、推荐数量及要求
1.各学院按照每个专业1个名额的数量推荐,没有专业的教学单位每个单位推荐2名人选。
2.符合条件的行政部门人员根据自身学科归属情况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由教学单位审核后汇总报教务处。该推荐人员不占教学单位推荐指标。
3.学校教学委员会委员自动入选专家库专家,不列入此次推荐对象。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报送
1.各教学院(部、中心)应对推荐对象在本部门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领导班子充分讨论酝酿后,确定推荐人选。
2.推荐对象填写《湖南工程学院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所在部门需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3.推荐对象经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学校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
4.各教学院(部、中心)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推荐表汇总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丰霞。联系电话:58688512。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16日
附件1:
湖南工程学院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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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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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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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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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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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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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教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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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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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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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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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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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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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学工作经历、教学业绩及教学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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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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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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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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