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根据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及学生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校内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经济学院开展本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校教字[2016]41号)文件规定,成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毛晓华
副组长:李军花
成员: 李轶敏 戴晶晶 曹云野 邓旭霞 邓志英 寻晶晶 郑晓红 王超 周娉
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包括:落实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审核班级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督查班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等。
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李军花
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
学生班级成立班级学生奖学金评定推荐工作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班委会、团支部委员和学生代表(2人)组成。
二、评定原则及依据
综合素质测评及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参照《湖南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教字[2014]51号)文件执行。
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参照《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校教字[2016]41号)文件执行。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奖项评定工作参照《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的办法》(校教字[2014]52号)文件执行。
三、各班名额分配指标方案,主要考查各班团日活动、早签到、到课率、晚自习和寝室卫生几项指标,具体如下: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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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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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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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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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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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两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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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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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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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两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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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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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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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两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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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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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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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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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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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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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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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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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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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一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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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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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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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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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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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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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
|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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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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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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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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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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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一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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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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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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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一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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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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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一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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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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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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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两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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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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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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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两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
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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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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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两个三等奖学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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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核实,经济学14级和国贸16级上学年的平均到课率分别为98.53%和97.28%,且每次到课率均在90%以上,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上述四个班级一、二、三等奖学金名额都分别上浮百分之五。
四、注意事项
1、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的参评条件、评比类别、比例和金额等要严格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3、各班应加强审核把关,学院对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该评选名额,不再换人替补。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