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湖南工程学院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资格
(一)个人评选资格
1.在校学习期满一年以上者。
2.综合素质测评75分以上。
3.学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有政治错误;
(2)考试舞弊;
(3)本学年度中受到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者;
(4)在校期间谈恋爱造成较坏影响者。
(二)集体评选资格
一、二、三年级班级。
二、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自觉抵制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西方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艰苦朴素,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年成绩考试、考查科目80分以上者;或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或专业文化素质测评名列前5名。二等奖学金以上获得者。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成绩良好,并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早锻炼,讲究卫生,身体心理健康。
4. 评选人数按班级人数10%的比例控制。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成绩突出。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好。
3.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测评75分以上。
4.无补考现象。
5.评选人数按以下比例控制:班干按班级干部人数15%,学院干部按学院人数1%,校干按校级干部人数的20%控制。
6.奖励:奖金100元。
(三)、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班风,班、团干部能在同学中发挥核心表率作用。
2.全班同学学习刻苦,学习气氛浓厚,课堂纪律好,认真考勤,参评班级的这一学年课堂平均出勤率达到90%以上;
3.全班考试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无退学和留级生,考试没有舞弊现象,年度补考人数低于20%;英语四级通过率在学院前15%,社会实践有一定成果。
4.集体观念强,能爱护公共财物,维护集体利益,尊敬师长,团结互助。
5.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各项创建、评比、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并结合本班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6.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成绩良好,并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早锻炼,早锻炼出勤率80%以上,寝室卫生好,身体健康。
7.无违纪现象。
8.评选数为学院班级数10%以内。
9.先进班集体奖励:奖金1000元。
三、附则
奖金的发放由学校财务处转账至学生银行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
2014年9月15日